公众进入法院须知

❶不得携带武器,亦不得携带可用作武器或对他人安全构成危险的物品,例如利器。  ❷不得从外面带水或饮品进入法院大楼内须保安检查才可进入的范围。  ❸不得在指定范围外示威或表达不满。不得通宵展示任何物品。  ❹任何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人士均不得管有任何受法例禁止的物品、或任何对法院大楼内的人士或财物可能构成危险的物品,包括攻击性武器;或构成危险的任何物质(不论属液体、固体或气体)、物料或其他物品。  ❺刀、开信刀、剪刀、螺丝批、动物;经司法机构人员或保安人员检视而认为可用作武器的任何物品,亦属违规物品。  进入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及终审法院,要通过金属探测器,行李要经X光机扫描。水或饮品等液体均不能带入法院,只可携空水樽入内装饮用水,又或在法院大楼内的汽水机购买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