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口岸爆炸品案 警员强调无认错人

【港闻报讯】记者盛德文报道:警方在2020年3月捣破一个名为“九十二籤”的极端恐怖组织,怀疑涉及同年1月至2月的明爱医院、深圳湾口岸及港铁罗湖站3宗爆炸品案,8名涉案男女被落案控以“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等罪,案件昨日(29日)第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何卓为、26岁李嘉滨、28岁吴子乐、30岁张家俊、29岁杨怡斯、25岁张琸淇、23岁何培欣及25岁周皓文。监视警员21昨日作供,讲述案发当晚看到数名被告进入巴域街公园的细节,并接受辩方盘问。警员21供称,2020年3月6日晚近11时,看见李嘉滨走到巴域街与白田街附近,其后进入巴域街休憩处;至翌日零时01分,他看见何卓为和何培欣一起沿巴域街斜路走上巴域街休憩处,约6分钟后,何培欣独自折返及走向白田街;至凌晨1时7分,吴子乐和张琸淇两人沿斜路折返、牵着手走向白田街,及后上了的士。  曾接受跟踪认人训练  有被告辩方律师质疑,监视警员当时根本不能确认当时在场人士的身份,把该些人士错认为被告,警员不同意该说法,指相片有显示被告轮廓和肩膀阔度,足以评估对方的多处身体特征,即使对方戴着口罩,可以依靠观察轮廓、眉毛、眼晴之间的距离和耳朵,确定对方身份。  警员21亦确认曾接受跟踪部门的训练,包括认人方面的训练。另一名监视警员20作供指,当日训示期间获发包括被告等17人的相片,均为证件相大小,他收下相片、直至下班时才交还,并重复查看,加深记忆。案件下周一(12月2日)续审。